第(1/3)页 说着,那人不等林琛说什么,便自顾自的挂断电话。 不一会,林琛的手机弹出一封邮件,想来这就是那人说的合同了。 林琛没说什么,点开这封邮件看起来了合同。 半个小时后........ 见那人又给他打了电话,林琛便接起来道:“喂,你好。” 一模一样的开头,一模一样的问话。 “Chen怎么样,已经看过我们公司给你的合同了吧!?” “所以你考虑得怎么样啊,要不要加入我们公司呢?!” 林琛回想了下合同里面的条款,气笑了: “抱歉,我暂时没有签约贵公司的想法,还是那句话网络歌手挺好的。” “而且,贵公司给出的合同不是很有诚意的样子。” 林琛还是拒绝了,签约娱乐公司确实会有些好处。 但林琛始终相信一句话,那就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,而天上也不会掉馅饼。 那些娱乐公司会给你提供相应的资源、包装以及策划; 但同样的,你也得给公司创造一定的价值,和受到公司的约束才行。 林琛大致看了下,对方给出的条件,第一个条件林琛整个人就哒咩了。 签约年限长达十年,自己在签约期间、创作的歌曲版权归属于公司本身。 更何况,林琛看了对方给出的合同,表面看起来没什么问题。 不过仔细一看,又处处是专门针对他给出来的合同条款。 他在签约期间创作的歌曲,版权归属于公司,而歌曲收益他和公司一九分。 对方,真的是太有‘诚意’了,所以林琛表示自己已经婉拒了。 而且,林琛现在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规划,所以也不愿意被这些娱乐公司束缚。 “那好吧........” 电话那头的人,似乎没有想到林琛依旧会拒绝自己。 那人顿了顿,继续说道:“不过,我还是提醒一下你,Chen。” “如果你改变现在的想法的话,可以联系我,我们公司的大门依旧会为你敞开。” 显然对于没能签下林琛,他并没有过多的气愤,反而还有些笑意。 这也很好理解,因为一首好的原创从而爆火的大有人在,不只是林琛一个。 第(1/3)页